閩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9年下半年閩清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來源:信用福州 發布時間:2019-10-31 16:19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19年下半年閩清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閩清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9月26日
2019年下半年閩清縣社會信用體系
建設工作要點
近來,我縣緊緊圍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總體部署和示范創市指標體系,扎實推進“信用福州”建設跨越式發展,信用創市評審成績名列前茅。下一階段,我縣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貫徹落實閩清縣信用工作要點,推動信用工作由前期打基礎、建系統、歸集數據轉入抓應用、做示范、見成效階段,推動我縣社會信用工作更上一層樓。
一、落實制度標準,完善信用法律法規,推進信用立法進程
1.加大法規制度落實力度。認真落實《福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6-2020年)》《福州市社會信用管理辦法》等文件,以及已出臺的行業信用管理制度,推進各領域信用建設。根據國家和省工作要求,適時出臺配套文件,部署實施相關工作任務,定期檢查法規執行和任務完成情況。(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部門)
2.配合推進信用立法。在已出臺的《社會信用管理辦法》基礎上,進一步配合市信用辦推進《福州市社會信用條例》修訂和實施。(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司法局)
3.修訂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指導目錄(2019年版)和標準。參照歷年信用信息征集指導目錄及國家發改委《關于更新調整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公示標準的通知》(發改財金〔2018〕790號),結合各部門行政權責清單,依據市直有關部門對接制定出臺我縣2019年的公共信用信息歸集指導目錄和標準,在辦理注冊登記、資質審核、日常監管、公共服務等過程中,及時、準確、全面記錄市場主體信用行為。(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部門,水、電、氣、公交、通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
二、優化信用信息平臺功能,強化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4.配合升級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配合夯實一期信用信息平臺基礎,優化各個信用平臺功能,實現多平臺統一入口。保證市、縣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數據全量共享、動態更新和廣泛運用。確保縣級向市級信用信息平臺上報率均達到100%。配合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二期工程建設,以信用信息應用為導向,拓展信用應用領域,進一步提升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福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支撐作用。(責任單位: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部門)
5.拓展并強化信息歸集。繼續做好信用信息數據歸集工作,加快協調歸集電力、通訊等單位信用信息數據,進一步健全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數據庫,依法依規加快公務員、企業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律師、教師、醫師、執業藥師、評估師、稅務師、注冊消防工程師、會計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認證人員、科研人員、金融從業人員、青年志愿者、統計從業人員、新聞媒體從業人員、導游等重點人群為主要對象的信用信息數據歸集。(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部門,水、電、氣、公交、通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
6.加強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繼續配合福州市做好公安、稅務、交通及新增信用成員單位的系統對接工作,已與市公共信息信用平臺實現對接聯通的部門,要加強信用信息數據的審核、更新,確保數據歸集的數量和質量。尚未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接聯通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于年內完成對接。由于涉密等特殊原因無法實現對接的,應采用接口對接、人工錄入等方式進行信用信息數據的歸集與共享。(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部門)
三、創新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7.創新事前環節信用監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諾制度,梳理可開展信用承諾的行政許可事項,制定發布信用承諾應用清單,制定格式規范的信用承諾書,辦理適用信用承諾制行政許可事項時,申請人承諾符合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應予即時辦理。申請人信用狀況較好、部分申報材料不齊備但書面承諾在規定期限內提供的,應先行受理。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履約申請人,視情節實施懲戒。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做出信用承諾,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內信用承諾制度,并依托“信用中國(福建福州)”網站向社會公開。探索開展經營者準入前誠信教育。充分利用各級各類政務服務窗口,為市場主體辦理注冊、審批、備案等相關業務時,適時開展標準化、規范化、便捷化的法律知識和信用知識教育,提高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意識。(責任單位: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直有關部門)
8.推進信用分級分類事中監管。結合部門行業管理數據及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根據信用等級高低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對信用風險一般的市場主體,按常規比例和頻次抽查;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依法依規實行嚴管和懲戒。(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
9.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集中治理。貫徹落實中央文明委《關于集中治理誠信缺失突出問題 提升全社會誠信水平的工作方案》要求,針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誠信缺失、經濟社會領域失信突出問題,持續推動19類重點失信領域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責任單位:縣委文明辦,縣直有關部門)
10.加強失信案例核查。縣信用體系建設牽頭部門會同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本部門內納入全國失信案例核查和失信記錄歸集臺帳的失信典型案例,進行全過程跟蹤,及時歸集形成相關主體失信記錄,記入其公共信用電子檔案。對引起較大社會關注、造成嚴重后果或產生嚴重不良影響、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義的典型失信案例,以及涉事主體主動提出核查申請的案例,要組織開展失信核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要將基于失信案例形成的失信記錄、核查報告等及時上傳至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統一平臺。(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部門)
四、健全“紅黑名單”制度,加快完善聯合獎懲機制
11.加強“紅黑名單”的認定與管理。對于國家已出臺“紅黑名單”管理辦法的行業領域,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管理辦法認定本行業聯合獎懲“紅黑名單”,并及時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統一平臺共享。(責任單位:縣直有關部門)
12.強化聯合獎懲工作。結合各領域聯合獎懲備忘錄,梳理各成員單位具體任務,制定和發布聯合獎懲應用清單。各聯合獎懲實施部門應建立健全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聯合獎懲內部處理機制和工作流程。進一步優化聯合獎懲系統,配合福州市解決聯合獎懲服務系統與縣直各單位各業務系統交換對接問題,將聯合獎懲工作作為前置審查自動對接各業務系統并實現全面覆蓋,推動聯合獎懲措施落實落地。(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部門)
13.加強聯合獎懲案例歸集與共享。各牽頭部門要及時將聯合獎懲案例報送至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統一平臺聯合獎懲服務系統及縣信用辦,確保我縣推薦到國家的案例數量不低于縣內認定“紅黑名單”數量的10%。(責任單位: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五、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管理制度,保障失信主體權益
14.開展重點領域信用修復培訓。在生態環保、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稅務、文化旅游、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開展信用修復培訓,力爭國家、省下發的失信專項治理對象的整改和退出率、做出信用承諾率、接受信用修復培訓率均達100%。(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
15.規范失信行為信用修復流程。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信用中國”網站及地方信用門戶網站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機制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9〕527 號)文件要求,進一步推動信用修復“一網通辦”,做好相關修復受理、技術支撐和業務培訓等工作,確保信用修復工作平穩有序推進。(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16.督促“黑名單”失信主體整改。各同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督促“黑名單”失信主體作出信用承諾,并在“信用中國(福建福州)”網站公示。力爭各領域“黑名單”、“重點關注名單”主體在同級信用網站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比例達50%、接受信用修復專題培訓或約談率超50%、主動提交信用報告率超50%。(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
六、創新守信激勵產品和服務,支持信用惠民便企
17.深入開展“信易+”系列活動。縣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實施相應領域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并拓展“互聯網+信用+民生”應用產品,鼓勵引進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參與活動策劃與實施,年底前形成可復制推廣的信用應用經驗。積極發揮本行業協會、商會及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作用。鼓勵和引導行業協會、商會等利用市場化運作的方式構建行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開展市場信用信息的歸集和應用,推動信用產品市場化、社會化。(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大數據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18.加強信用信息在金融領域共享運用。積極推進中小微信用體系建設,鼓勵金融機構運用信用信息開發信用金融產品,為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便利服務。積極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鄉(鎮)創建活動,推動縣、鄉(鎮)、村信用建設創新,以精準扶貧信貸政策實施為切入點,推進貧困地區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提高農村地區各類經濟主體信貸可得性,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責任單位:縣金融辦,縣農業農村局,中國人民銀行閩清支行,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19.強化信用信息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制定出臺行政事項信用應用清單,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企業國有產權轉讓、評先評優、企業債券發行、資金扶持等行政管理事項中開展信用信息應用,對清單中規定的行政事項應100%查詢信用信息或使用第三方信用報告。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更廣泛、主動地應用信用報告,充分發揮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作用。(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行政服務中心,縣直有關單位)
七、突出重點,深入推進重點領域信用建設
20.推進政務誠信建設。加強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雙公示”工作,實現“雙公示”信息全覆蓋、無遺漏。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深入開展政府責任導致的政企糾紛案件的清理整治,督促相關地市和部門加快糾紛案件處置力度,杜絕“新官不理舊帳”問題。開展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增強政府公信力。(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工信局、法院、人社局,縣直有關單位)
21.加強個人誠信體系建設。突出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行為,強化個人信用信息的歸集與應用,嚴格落實相關領域實名登記制度,規范推進個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建立個人信息安全防護機制,加強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嚴厲打擊非法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公安局、法院,縣直有關單位,水、電、氣、公交、通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
22.推進重點民生領域誠信建設。關注失信問題頻發高發的民生領域,重點抓好群眾關心的涉金融、電子商務、旅游、家政、養老、健康、中介服務等領域信用體系建設,狠抓失信行為專項治理整頓,回應社會關切。(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市場監管局、金融辦、工信局、文旅局、民政局、衛健局,縣直有關單位)
23.加強城市信用狀況監測。對照國家《城市信用監測評價預警指標體系(2019年版)》要求,落實各項城市信用建設工作。通過全國城市信用狀況監測平臺的指標數據反饋功能,加強信用信息數據報送,進一步提升我縣信用監測排名。(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
八、堅持共建共進,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信用建設
24.發揮信用服務機構作用。鼓勵行業主管部門引入有資質的信用服務機構參與行業信用建設,推動各行業領域信用信息開發利用。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加強自身建設,建立相關從業人員信用記錄,強化對信用服務機構的信用監管。(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
25.積極推進信用合作。推進政府與媒體、金融機構、社會組織、高校及科研院所、信用服務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的信用建設合作;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責任單位:縣信用辦、工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直有關單位)
九、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誠信氛圍
26.深入開展“誠信建設萬里行”主體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宣傳推廣誠信建設內涵、解讀制度政策、推廣先進經驗、剖析典型案例。(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信用辦,團縣委,縣誠信促進會,縣直有關單位)
27.廣泛動員各界力量。鼓勵社會各界開展形式多樣的誠信文化活動,加強守信“紅名單”宣傳和失信“黑名單”曝光。提升“信用中國(福州)”網站整體宣傳服務水平,完善信息公示、信用查詢、失信舉報投訴等全方位信用服務。(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委宣傳部,縣大數據中心,團縣委,縣誠信促進會,縣直有關單位)
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信用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28.健全工作機制。規范數據報送機制,縣直各部門要及時、全量報送信用信息數據,做到報送渠道統一、格式一致、內容準確,更新及時,并根據市信用信息平臺反饋的情況完善數據。健全工作反饋機制,縣直有關部門要及時反饋《2019年下半年閩清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建立工作通報機制,定期通報落實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情況。(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
29.加強隊伍建設。調整閩清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成員單位應加強信用工作業務學習和培訓力度,提升信用工作能力和水平,確保按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責任單位:縣信用辦,縣直有關單位)